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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年限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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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提到 贷款买房 , 公积金贷款 已经成为大部分人 贷款 买房的首选,毕竟 公积金 贷款好处多多。所以最近就有很多人问小编,公积金贷款申请年限是多少? 网 小编来跟大家说说公积金贷款申请年限的问题。 目前我国 住房公积金贷款 年限为1—30年,理论上贷款时间不能长于贷款人到法定 退休年龄 的时间,但部分地方可以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五年。 住宅公积金贷款的借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用途也都有联系。请求住宅公积金自己购房贷款,新房借款最长时间不超越30年,二手房借款最长时间不得超越十五年;申请自 住房公积金 私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得超越十五年的时间;申请贷款进行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借款年限应与请求的购房借款年限共同。要注意的是,上述年限均不得大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申请期限及以上因素综合确定最终贷款期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权衡以上因素,针对每一户贷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需求,进行综合测定。 例如:刘先生家庭2015年4月提出贷款申请,其基本情况如下:刘先生为1968年10月出生,其配偶吴女士为1970年3月出生,购买79万元 商品房 ,首付款为20万,刘先生公积金缴存基数为4960元,近3个月平均月工资为6120元,吴女士公积金缴存基数为3980元,近3个月平均月工资为4120元。 申请期限的测算: 按刘先生计算:【65-(2015-1968)】×12=216个月; 按其配偶吴女士计算:【60-(2015-1970)】×12-1=179个月。 则刘先生家庭可在24-179个月范围内选择贷款申请期限。 申请额度的测算: 假设刘先生根据测算,决定申请168个月。 1.按房价测算:79万×80%=63.2万元; 2.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测算:(4960+3980)×40%×168=60万元; 3.按照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测算:(6120+4120)×40%×168=68.8万元; 4.目前贷款额度上限80万元; 5.尚欠房款:79万元-20万元=59万元。 那么,刘先生家庭最后确定的贷款额度为59万元,贷款期限为168个月。 看了上面的讲解和案例,大家应该了解了公积金贷款申请年限的问题了,也对自己买的房子可以贷款多少年有一定的了解了。法律客观:商业银行 委托贷款 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 住房公积金 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第3种观点: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2、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一、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单位开户需要资料:(1)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3)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5)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6)工资发放表。(7)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两份。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2、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初审,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3、初审合格,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晒,内容包括: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收入情况,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保证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书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公)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6、受托银行接到通知单后,与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质押或担保手续,签定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开立个人贷款专用帐户。7、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8、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9、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但保,收回相关证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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