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如果高速路管理单位未尽到相关的义务,权利人请求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是予以支持的。如果事故是因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入高速公路引发,并且造成自身损害的,公路管理单位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则对事故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Copyright © 2019- carofchina.com.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