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场所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主要是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就股票价格、数量等方面进行私下协商(相对公开市场而言,而非黑市交易),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条第二、三标公司的股票,以期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股或兼并目的。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条第二、三款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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