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各级的职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规定,各级应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但单靠某一行政部门往往不容易解决,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配合,这就对的组织协调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各级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各级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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