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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车荣汽车网

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应满足以下条件:

1、前提条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

2、时间条件。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时提出;

3、主体条件。仅有一方存在过错,且受害人只能向其过错配偶请求赔偿。

一、损害赔偿应符合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满足如下条件:1、侵害行为属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2、前述侵害行为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3、双方必须离婚,受害人才能申请损害赔偿;4、其他条件。

二、对方出轨的能否要求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为侵权责任。侵权损害赔偿之债是法定之债,法定之债是基于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具有夫妻关系。

2、一方须有法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配偶),且该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3、另一方无过错。

4、过错行为的损害后果须是直接导致离婚。

三、怎样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存在过错行为:

1、重婚,包括以夫妻名义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包括精神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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